5月21日,中国足球协会正式发布第三批“禁足名单”,对多名足球从业人员及俱乐部作出纪律处罚。其中,原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副董事长、陕西联合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黄盛华因涉及行贿、操控比赛等多项违规行为,被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。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发布的“足纪道字〔2026〕116号”处罚决定显示,根据鄂1223刑初266号、鄂02刑初23号、鄂10刑初30号、鄂1223刑初326号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,黄盛华在任职期间存在行贿,违背体育道德、丧失体育精神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;操控足球比赛,严重违背公平竞赛精神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▲相关处罚决定

中国足球协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七十三条、第七十四条、第二条、第五条和《中国足球协会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工作规则》相关规定,对其作出“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五年”的处罚。
在足协公布处罚决定的同一天,陕西联合足球俱乐部发布官方声明,确认黄盛华正式卸任俱乐部董事长及一切相关职务,不再参与俱乐部任何管理工作。
▲陕西联合足球俱乐部发布声明
俱乐部在声明中表示:“坚决尊重、服从相关处罚决定,全力支持足坛风气整治工作,严守行业纪律,对违规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。”
陕西联合足球俱乐部前身为彬州辉龙足球俱乐部,2023年更名为陕西联合。2024年俱乐部递补升入中甲联赛,以火爆的主场球市和“西北狼”精神著称。
公开资料显示,黄盛华曾长期活跃于中国职业足球管理一线,先后担任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副董事长、陕西联合足球俱乐部董事长等职。在其职业生涯中,曾参与俱乐部运营、引援、青训建设等多方面工作。
在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足名单中,除黄盛华外,还包括原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总经理高寒、原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吴晓晖、原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李明等多名职业俱乐部高管,以及多名球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,处罚类型涵盖终身禁足和数年禁足不等。
此次被禁足五年,意味着黄盛华在2031年5月20日之前,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足球相关的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管理、教练、经纪、赛事组织等。
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
编辑 张莉
审核 冯玲玲